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綱要
豬肉是我國絕大多數居民的主要肉品來源,生豬屠宰是我國實行嚴格市場準入的行業之一,承擔著服務“三農”、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保障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的產業功能和社會責任。為引導生豬屠宰行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肉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規劃綱要,規劃期為2010-2015年。
一、我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現狀
1998年《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生豬屠宰行業已進入依法管理的新階段。10余年來,生豬屠宰行業發生了以下積極變化:
。ㄒ唬┴i肉衛生和質量安全水平有較大提高。隨著生豬定點屠宰制度的落實,縣級以上城市豬肉供應已基本上來自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包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下同),鄉鎮進點屠宰率近95%,私屠濫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豬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顯減少。
。ǘ┬袠I技術水平升級加快。全國機械化屠宰廠(場)已達到3000余家,較實行定點屠宰制度前增加了10倍,部分定點屠宰企業的生產裝備、工藝技術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ㄈ┢髽I規;、品牌化效應開始顯現。2008年,全國規模以上定點屠宰企業2205家,約占全國定點屠宰企業總數的10%,年屠宰量已占全部定點屠宰量的68%;一些屠宰加工企業開始實行品牌化經營,全國已有肉類注冊商標500多個。
。ㄋ模┕芾碛行虻拈_放式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破除地區市場封鎖取得進展,一些大型屠宰加工企業已在全國或較廣區域內配置生產資源,依托自身質量、品牌和規模優勢,運用先進流通方式拓展銷售市場,品牌肉連鎖店、專賣店、冷鏈運輸快速發展,優質豬肉產品已部分實現跨區域流通。
。ㄎ澹┩涝坠芾矸ㄒ幒蜆藴鼠w系逐步完善。2008年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配套辦法已頒布實施;屠宰相關標準進一步健全,對定點屠宰企業規范化、標準化生產起到規制和引導作用。
。┩涝讏谭w系初步形成。大部分省、區、市、縣成立了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機構,全國已有2000多支專(兼)職生豬屠宰執法隊伍,生豬屠宰監管力量得到加強。
當前我國生豬屠宰行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產能總量嚴重過剩,落后產能比重過大;行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產業集中度偏低;相當一部分定點屠宰企業設備設施簡陋,未達到相關標準,屠宰操作規范和檢驗檢疫制度尚未落實;約75%的定點屠宰企業實行代宰制,產品形態同質化、忽視品牌建設的現象仍很普遍,惡性競爭嚴重;屠宰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屠宰技術人員和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專業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生豬屠宰執法在人員、經費、裝備和檢測能力等方面仍嚴重不足。這些問題不僅對豬肉質量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也對生豬屠宰行業的現代化轉型和持續健康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生豬養殖方式、居民消費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交通運輸狀況得到極大改觀,同時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壓力越來越大,全社會對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的關切也越來越高,《食品安全法》也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形勢,迫切需要加強對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優化行業布局,提升管理水平,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切實保障肉品質量安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ㄒ唬┲笇枷。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優化布局、減控總量、升級改造、規范經營為著力點,推動屠宰行業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定點屠宰企業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提升豬肉產品衛生和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對規;B殖的帶動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優質豬肉產品的消費需求。
。ǘ┗驹瓌t。
1.嚴格標準,保障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條件和標準,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推行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規;推放苹洜I,強化定點屠宰企業履行出廠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2.大力減控總量,優化行業布局。結合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當地和周邊地區生豬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能力、交通狀況以及資源環境承載力,壓縮過剩屠宰產能,推動兼并重組,促進城鄉、產區銷區和東中西部的合理布局,遏制重復建設和過度競爭。
3.實施分級管理,提高產業集中度。根據定點屠宰廠(場)的設備設施、衛生安全條件、工藝流程、管理水平和屠宰規模等標準,對定點屠宰廠(場)實行分級管理,鼓勵等級高的定點屠宰廠(場)實施品牌化戰略,開展跨區域經營,提高冷鏈配送能力,擴大市場占有率。
4.凈化市場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完善法規標準,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依法規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經營行為,嚴格禁止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肉品跨區域流通,清理并廢止阻礙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跨區域經營的有關政策措施。
。ㄈ┌l展目標。
通過實施規劃綱要,全國逐步形成以跨區域流通的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為主體,區域性肉品加工企業發揮重要功能作用,以供應本地市場的定點屠宰企業為補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產業布局,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具體目標如下:
1.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規;、品牌化經營發展壯大。到2015年,在全國生豬主產區(包括生豬養殖基地縣、調出大縣,下同)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100萬頭以上的大型定點屠宰廠(場),其屠宰量占全國的比重逐步提升;實行品牌化經營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適度增長。
2.行業技術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再上新臺階。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到2015年,定點屠宰廠(場)的待宰間、急宰間、廠房、屠宰設備、預冷間以及工藝流程等全部達到相關標準;建立并使用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建立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配備資質合格的檢驗人員和必要的檢驗設備;建立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以及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無害化處理、質量追溯、缺陷產品召回、運輸工具使用、信息報送等相關制度。定點屠宰企業從業人員(包括屠宰技術人員、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下同)均經過專業培訓,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均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3.豬肉產品結構得到優化,綜合利用率有所提高。初步改變我國豬肉產品白條肉多、分割肉少;熱鮮肉多、冷鮮肉少;高溫制品多、低溫制品少以及綜合利用率低的現狀。到2013年,爭取縣城以上城區豬肉小包裝銷售比例由目前的10%提升至15%,冷鮮肉市場份額由目前的10%提升至20%,到2015年上述比例分別達到20%和30%左右。
4.采用現代經營方式的企業明顯增加,冷鏈流通得到廣泛應用。到2015年,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為重點銷售范圍的區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業;定點屠宰廠(場)通過連鎖店、專賣店等渠道銷售的豬肉產品比例明顯提升;一批豬肉產品批發市場的低溫倉儲設施得到改造和提升;跨區域銷售的定點屠宰廠(場)全部配置與流通范圍相適應的冷鏈設施、運輸車輛。
5.淘汰落后產能取得重大進展,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到2013年,全國手工和半機械化等落后的生豬屠宰產能淘汰30%,到2015年淘汰50%,其中大城市和發達地區力爭淘汰80%左右。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設置的小型屠宰場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符合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私屠濫宰現象明顯減少,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三、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ㄒ唬┩晟圃O置規劃,優化行業布局。
各地要以保障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為宗旨,抓緊制(修)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并報商務部備案。新規劃要把握好以下重點:
1.嚴格控制定點屠宰廠(場)數量。原則上,直轄市和常住人口在500萬以上的城市城區要少于4家,其他地級以上城市城區要少于2家?h(市)全境設1家,有條件的地方可不設屠宰廠(場)。西部地區和其它欠發達地區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設置數量也要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要求嚴格把握。
2.下列地區不得設置定點屠宰企業:污染源、供水水源地、自來水取水口和密集居住區等環境敏感地區,易產生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等污染源的工業企業所在地區或場所。其他有關法規和標準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鼓勵在生豬主產區設立大型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鼓勵在主銷區發展具有分割、配送功能的肉品加工配送企業;鼓勵在確保產能減量大于增量的前提下,關閉中小型屠宰廠(場)及小型屠宰場點,設置大型生豬定點屠宰企業。
。ǘ﹪栏駡绦袠藴,實施分類管理。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關于加強豬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商秩發[2009]437號)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要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八條和《生豬屠宰管理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及相關標準,逐一審核本地定點屠宰企業,對符合設置規劃,達到條件和標準的,確定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對供應城區的未達到定點標準的定點屠宰企業,在確保衛生和質量安全前提下,應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整改期結束仍無法達到定點標準的,報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堅決取消其定點資格。被關閉企業職工安置問題及其他善后工作由各地政府采取多種形式和渠道妥善處理。對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的小型屠宰場點,各地要根據實際制訂管理辦法,在嚴格監管,嚴把基本衛生和質量安全生產條件、檢疫條件的前提下予以審批,其生產的豬肉產品只能在當地供應。
。ㄈ┘涌煨袠I升級改造,提升技術和管理水平。
對符合定點屠宰設置規劃,達到定點條件和標準的定點屠宰廠(場),要推動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質檢驗、冷鏈設施、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和污水處理等方面進行升級改造,嚴格執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檢驗等制度;要督促其建立肉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可追溯體系,鼓勵其采用能滿足衛生和質量安全要求的先進工藝,通過ISO9000管理體系等認證。
。ㄋ模┐龠M企業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
鼓勵支持先進的屠宰加工企業以多種方式兼并重組,實現規;、低成本擴張。要重點加大城市及其周邊定點屠宰企業的整合力度,通過多種方式,促進集中合并。積極支持、引導撤并的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融入大型屠宰企業的生產、加工、配送和銷售等供應鏈管理體系,轉為其購銷網點和分割配送點,妥善解決當地農民散養豬的收購和肉品供應問題。
。ㄎ澹┲С制髽I延伸產業鏈條,培育自主品牌。
支持先進的屠宰加工企業開展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鼓勵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采用“廠場掛鉤”、訂單生產以及建設生豬養殖基地等方式,擴大協議養殖或自養生豬規模;支持屠宰加工、肉類配送企業發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鏈設施,創建鮮肉品牌,擴張品牌肉連鎖銷售網絡。加強對代宰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代宰行為,引導代宰企業向自營和品牌化經營方向發展。
。┘訌姯h境保護,發展清潔生產。
加強對現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環境治理,依法關閉或遷出位于飲用水源地、密集居住區等環境敏感地帶的企業;對新建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嚴格落實環保標準;要求并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建立排污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倡導清潔生產、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屠宰生產方式,推廣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沼氣工程,發展循環經濟。
。ㄆ撸┨岢茖W消費,積極調整產品結構。
倡導食用冷鮮肉和小包裝分割肉,引導群眾逐步改變喜食熱鮮肉和白條肉消費習慣。支持定點屠宰廠(場)建立冷卻間和分割車間,配備冷鏈物流設施,擴大冷鮮肉和分割肉生產規模。要針對市場需求的變化,在豬肉加工及副產品處理上積極落實“變大為小、變粗為精、變生為熟、變廢為寶、變害為利”的方針,支持定點屠宰企業大力發展肉品深加工和副產品綜合利用,逐步解決肉類產品同質化、經營粗放和低水平惡性競爭等問題。
。ò耍┙ㄔO誠信體系,推動屠宰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督促屠宰加工企業加強自律,發動企業踴躍參與誠信經營創建活動。推動部門間信息溝通,形成生豬產業鏈上完整的信用信息記錄,實現信用信息的共享。推動屠宰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設,增強風險防范能力。推行信用分類管理,建立全國定點屠宰企業違法違規信息的收集、信用評價和發布制度以及違規退出機制。
。ň牛┘訌妵H合作,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借鑒成熟的國際標準和動物福利新理念,為我國屠宰加工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供條件。鼓勵先進的屠宰加工企業到國外建廠,以及通過控股、兼并等多種形式開展跨國經營。逐步消除各種貿易壁壘,鼓勵、支持先進屠宰加工企業,獲取肉品出口資格,發展出口業務,提升我國肉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四、保障措施
。ㄒ唬┘訌姌藴屎椭贫冉ㄔO。
抓緊出臺《畜禽屠宰檢驗規程》等標準,修訂完善已有標準,將部分涉及肉品質量安全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升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快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制度。依據《食品安全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辦法》和《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要求》,將定點屠宰廠(場)劃分為若干等級,等級越高標志著企業技術、管理和產品質量水平越高,肉品可能的流通范圍也越大,實現促進先進企業發展,逐步淘汰落后企業的目標。
。ǘ┘哟筚Y金支持力度。
運用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引導企業加大投入,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創建工作。組織開展試點,使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建設屠宰行業監管技術系統和肉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支持大型定點屠宰廠(場)發展冷鏈和跨區域銷售網絡;支持少數民族和邊遠落后地區的定點屠宰企業標準化改造。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精神和國務院建設“放心肉”服務體系要求,向政府財政申請專項配套資金,在落實好中央財政支持項目的同時,結合各自實際,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進行升級改造,加強檢驗檢疫能力建設,新建或改造污水處理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對因優化布局關閉的屠宰企業予以適當補償。
。ㄈ┚S護行業公平競爭。
堅持營造開放、公平、競爭、有序的肉品流通環境。各地不得限制外地經檢疫和檢驗合格的豬肉產品進入本地市場;對跨區域銷售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要求其配備與銷售范圍相適應、符合肉品保鮮衛生所需溫度條件的儲存、運輸和裝卸容器、工具和設備。嚴格禁止小型屠宰場點跨行政區域銷售豬肉產品的行為。依法清理阻礙企業跨地區兼并重組的各種限制性和歧視性規定,促進機械化生豬屠宰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重組。
。ㄋ模┙⒔∪涝妆O管體系。
建立健全生豬屠宰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整合、充實、加強商務系統的執法力量,落實執法人員編制、裝備和工作經費。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運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建立監管技術平臺,加強對定點屠宰廠的監管,實時發現并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肉品質量信息可追溯系統,形成對有問題肉品從零售、批發、屠宰到養殖層層追根溯源的能力。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監督其依法生產、誠信經營。開展對屠宰管理和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規范執法程序,統一執法文書,建立執法責任制,落實失、瀆職責任追究和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加強執法檔案管理。嚴格把握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的界限,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部門的移送工作。
。ㄎ澹⿵娀胤秸氊熀筒块T、地區間的協調配合。
各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本規劃綱要實施中的相關問題,提高屠宰行業整體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財政、環境保護、農業、衛生、稅務、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物價等部門的溝通,研究制訂進一步促進屠宰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生豬養殖、屠宰加工、豬肉流通、消費全過程監管的協同機制。加強與農業部門的合作,在養殖基地建立生豬質量安全監測及預警系統,及時掌握養殖環境、疫病防控、獸藥和飼料添加劑使用、病死豬處理等方面的信息,延伸豬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鏈條。建立地區間、部門間的執法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違規行為。
。⿵V泛開展宣傳和培訓。
積極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肉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其食品衛生和質量安全意識和品牌消費意識;大力向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肉品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提升其守法經營意識;廣泛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的宣傳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制訂培訓規劃,組織開展各類培訓,提高定點屠宰企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對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實行執業資格認定制度,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依托教育、科研單位,培養從事肉類科研和新產品開發的工程技術人員。
。ㄆ撸┌l揮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作用。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并支持各級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在加強行業自律、建設行業誠信體系、破除行業陋規、溝通行業信息、培育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加強國際交流、推廣先進技術、組織專業培訓、標準擬定和宣傳貫徹等方面開展工作。各級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要積極提出工作建議,配合政府做好定點設置規劃的制訂和執行工作;要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問題和企業訴求,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要求會員企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自覺遵守市場競爭規則,履行社會責任,保障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
五、規劃綱要的實施
本規劃綱要是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統籌規劃,精心部署,分步達標,搞好綜合協調,確保取得實效。要認真做好工作銜接,按照本規劃綱要確定的原則、目標和任務措施,結合當地實際,于2010年4月底前制定(修訂)并印發實施方案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各地設置規劃要明確相應指標和要求,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落實壓縮定點屠宰企業數量的任務。地方制定的實施方案、規劃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報送商務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設在市場秩序司)。
一、我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現狀
1998年《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生豬屠宰行業已進入依法管理的新階段。10余年來,生豬屠宰行業發生了以下積極變化:
。ㄒ唬┴i肉衛生和質量安全水平有較大提高。隨著生豬定點屠宰制度的落實,縣級以上城市豬肉供應已基本上來自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包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下同),鄉鎮進點屠宰率近95%,私屠濫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豬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顯減少。
。ǘ┬袠I技術水平升級加快。全國機械化屠宰廠(場)已達到3000余家,較實行定點屠宰制度前增加了10倍,部分定點屠宰企業的生產裝備、工藝技術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ㄈ┢髽I規;、品牌化效應開始顯現。2008年,全國規模以上定點屠宰企業2205家,約占全國定點屠宰企業總數的10%,年屠宰量已占全部定點屠宰量的68%;一些屠宰加工企業開始實行品牌化經營,全國已有肉類注冊商標500多個。
。ㄋ模┕芾碛行虻拈_放式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破除地區市場封鎖取得進展,一些大型屠宰加工企業已在全國或較廣區域內配置生產資源,依托自身質量、品牌和規模優勢,運用先進流通方式拓展銷售市場,品牌肉連鎖店、專賣店、冷鏈運輸快速發展,優質豬肉產品已部分實現跨區域流通。
。ㄎ澹┩涝坠芾矸ㄒ幒蜆藴鼠w系逐步完善。2008年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配套辦法已頒布實施;屠宰相關標準進一步健全,對定點屠宰企業規范化、標準化生產起到規制和引導作用。
。┩涝讏谭w系初步形成。大部分省、區、市、縣成立了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機構,全國已有2000多支專(兼)職生豬屠宰執法隊伍,生豬屠宰監管力量得到加強。
當前我國生豬屠宰行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產能總量嚴重過剩,落后產能比重過大;行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產業集中度偏低;相當一部分定點屠宰企業設備設施簡陋,未達到相關標準,屠宰操作規范和檢驗檢疫制度尚未落實;約75%的定點屠宰企業實行代宰制,產品形態同質化、忽視品牌建設的現象仍很普遍,惡性競爭嚴重;屠宰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屠宰技術人員和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專業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生豬屠宰執法在人員、經費、裝備和檢測能力等方面仍嚴重不足。這些問題不僅對豬肉質量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也對生豬屠宰行業的現代化轉型和持續健康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生豬養殖方式、居民消費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交通運輸狀況得到極大改觀,同時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壓力越來越大,全社會對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的關切也越來越高,《食品安全法》也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形勢,迫切需要加強對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優化行業布局,提升管理水平,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切實保障肉品質量安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ㄒ唬┲笇枷。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優化布局、減控總量、升級改造、規范經營為著力點,推動屠宰行業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定點屠宰企業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提升豬肉產品衛生和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對規;B殖的帶動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優質豬肉產品的消費需求。
。ǘ┗驹瓌t。
1.嚴格標準,保障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條件和標準,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推行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規;推放苹洜I,強化定點屠宰企業履行出廠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2.大力減控總量,優化行業布局。結合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當地和周邊地區生豬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能力、交通狀況以及資源環境承載力,壓縮過剩屠宰產能,推動兼并重組,促進城鄉、產區銷區和東中西部的合理布局,遏制重復建設和過度競爭。
3.實施分級管理,提高產業集中度。根據定點屠宰廠(場)的設備設施、衛生安全條件、工藝流程、管理水平和屠宰規模等標準,對定點屠宰廠(場)實行分級管理,鼓勵等級高的定點屠宰廠(場)實施品牌化戰略,開展跨區域經營,提高冷鏈配送能力,擴大市場占有率。
4.凈化市場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完善法規標準,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依法規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經營行為,嚴格禁止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肉品跨區域流通,清理并廢止阻礙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跨區域經營的有關政策措施。
。ㄈ┌l展目標。
通過實施規劃綱要,全國逐步形成以跨區域流通的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為主體,區域性肉品加工企業發揮重要功能作用,以供應本地市場的定點屠宰企業為補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產業布局,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具體目標如下:
1.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規;、品牌化經營發展壯大。到2015年,在全國生豬主產區(包括生豬養殖基地縣、調出大縣,下同)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100萬頭以上的大型定點屠宰廠(場),其屠宰量占全國的比重逐步提升;實行品牌化經營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適度增長。
2.行業技術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再上新臺階。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到2015年,定點屠宰廠(場)的待宰間、急宰間、廠房、屠宰設備、預冷間以及工藝流程等全部達到相關標準;建立并使用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建立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配備資質合格的檢驗人員和必要的檢驗設備;建立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以及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無害化處理、質量追溯、缺陷產品召回、運輸工具使用、信息報送等相關制度。定點屠宰企業從業人員(包括屠宰技術人員、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下同)均經過專業培訓,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均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3.豬肉產品結構得到優化,綜合利用率有所提高。初步改變我國豬肉產品白條肉多、分割肉少;熱鮮肉多、冷鮮肉少;高溫制品多、低溫制品少以及綜合利用率低的現狀。到2013年,爭取縣城以上城區豬肉小包裝銷售比例由目前的10%提升至15%,冷鮮肉市場份額由目前的10%提升至20%,到2015年上述比例分別達到20%和30%左右。
4.采用現代經營方式的企業明顯增加,冷鏈流通得到廣泛應用。到2015年,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為重點銷售范圍的區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業;定點屠宰廠(場)通過連鎖店、專賣店等渠道銷售的豬肉產品比例明顯提升;一批豬肉產品批發市場的低溫倉儲設施得到改造和提升;跨區域銷售的定點屠宰廠(場)全部配置與流通范圍相適應的冷鏈設施、運輸車輛。
5.淘汰落后產能取得重大進展,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到2013年,全國手工和半機械化等落后的生豬屠宰產能淘汰30%,到2015年淘汰50%,其中大城市和發達地區力爭淘汰80%左右。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設置的小型屠宰場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符合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私屠濫宰現象明顯減少,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三、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ㄒ唬┩晟圃O置規劃,優化行業布局。
各地要以保障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為宗旨,抓緊制(修)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并報商務部備案。新規劃要把握好以下重點:
1.嚴格控制定點屠宰廠(場)數量。原則上,直轄市和常住人口在500萬以上的城市城區要少于4家,其他地級以上城市城區要少于2家?h(市)全境設1家,有條件的地方可不設屠宰廠(場)。西部地區和其它欠發達地區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設置數量也要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要求嚴格把握。
2.下列地區不得設置定點屠宰企業:污染源、供水水源地、自來水取水口和密集居住區等環境敏感地區,易產生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等污染源的工業企業所在地區或場所。其他有關法規和標準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鼓勵在生豬主產區設立大型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鼓勵在主銷區發展具有分割、配送功能的肉品加工配送企業;鼓勵在確保產能減量大于增量的前提下,關閉中小型屠宰廠(場)及小型屠宰場點,設置大型生豬定點屠宰企業。
。ǘ﹪栏駡绦袠藴,實施分類管理。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按照《關于加強豬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商秩發[2009]437號)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審核換證工作。要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八條和《生豬屠宰管理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及相關標準,逐一審核本地定點屠宰企業,對符合設置規劃,達到條件和標準的,確定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對供應城區的未達到定點標準的定點屠宰企業,在確保衛生和質量安全前提下,應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整改期結束仍無法達到定點標準的,報請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堅決取消其定點資格。被關閉企業職工安置問題及其他善后工作由各地政府采取多種形式和渠道妥善處理。對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的小型屠宰場點,各地要根據實際制訂管理辦法,在嚴格監管,嚴把基本衛生和質量安全生產條件、檢疫條件的前提下予以審批,其生產的豬肉產品只能在當地供應。
。ㄈ┘涌煨袠I升級改造,提升技術和管理水平。
對符合定點屠宰設置規劃,達到定點條件和標準的定點屠宰廠(場),要推動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質檢驗、冷鏈設施、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和污水處理等方面進行升級改造,嚴格執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檢驗等制度;要督促其建立肉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可追溯體系,鼓勵其采用能滿足衛生和質量安全要求的先進工藝,通過ISO9000管理體系等認證。
。ㄋ模┐龠M企業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
鼓勵支持先進的屠宰加工企業以多種方式兼并重組,實現規;、低成本擴張。要重點加大城市及其周邊定點屠宰企業的整合力度,通過多種方式,促進集中合并。積極支持、引導撤并的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融入大型屠宰企業的生產、加工、配送和銷售等供應鏈管理體系,轉為其購銷網點和分割配送點,妥善解決當地農民散養豬的收購和肉品供應問題。
。ㄎ澹┲С制髽I延伸產業鏈條,培育自主品牌。
支持先進的屠宰加工企業開展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鼓勵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采用“廠場掛鉤”、訂單生產以及建設生豬養殖基地等方式,擴大協議養殖或自養生豬規模;支持屠宰加工、肉類配送企業發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鏈設施,創建鮮肉品牌,擴張品牌肉連鎖銷售網絡。加強對代宰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代宰行為,引導代宰企業向自營和品牌化經營方向發展。
。┘訌姯h境保護,發展清潔生產。
加強對現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環境治理,依法關閉或遷出位于飲用水源地、密集居住區等環境敏感地帶的企業;對新建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和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嚴格落實環保標準;要求并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建立排污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倡導清潔生產、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屠宰生產方式,推廣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沼氣工程,發展循環經濟。
。ㄆ撸┨岢茖W消費,積極調整產品結構。
倡導食用冷鮮肉和小包裝分割肉,引導群眾逐步改變喜食熱鮮肉和白條肉消費習慣。支持定點屠宰廠(場)建立冷卻間和分割車間,配備冷鏈物流設施,擴大冷鮮肉和分割肉生產規模。要針對市場需求的變化,在豬肉加工及副產品處理上積極落實“變大為小、變粗為精、變生為熟、變廢為寶、變害為利”的方針,支持定點屠宰企業大力發展肉品深加工和副產品綜合利用,逐步解決肉類產品同質化、經營粗放和低水平惡性競爭等問題。
。ò耍┙ㄔO誠信體系,推動屠宰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督促屠宰加工企業加強自律,發動企業踴躍參與誠信經營創建活動。推動部門間信息溝通,形成生豬產業鏈上完整的信用信息記錄,實現信用信息的共享。推動屠宰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設,增強風險防范能力。推行信用分類管理,建立全國定點屠宰企業違法違規信息的收集、信用評價和發布制度以及違規退出機制。
。ň牛┘訌妵H合作,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
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借鑒成熟的國際標準和動物福利新理念,為我國屠宰加工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供條件。鼓勵先進的屠宰加工企業到國外建廠,以及通過控股、兼并等多種形式開展跨國經營。逐步消除各種貿易壁壘,鼓勵、支持先進屠宰加工企業,獲取肉品出口資格,發展出口業務,提升我國肉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四、保障措施
。ㄒ唬┘訌姌藴屎椭贫冉ㄔO。
抓緊出臺《畜禽屠宰檢驗規程》等標準,修訂完善已有標準,將部分涉及肉品質量安全的推薦性國家標準升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快推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制度。依據《食品安全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辦法》和《生豬屠宰企業資質等級要求》,將定點屠宰廠(場)劃分為若干等級,等級越高標志著企業技術、管理和產品質量水平越高,肉品可能的流通范圍也越大,實現促進先進企業發展,逐步淘汰落后企業的目標。
。ǘ┘哟筚Y金支持力度。
運用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引導企業加大投入,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創建工作。組織開展試點,使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建設屠宰行業監管技術系統和肉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支持大型定點屠宰廠(場)發展冷鏈和跨區域銷售網絡;支持少數民族和邊遠落后地區的定點屠宰企業標準化改造。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精神和國務院建設“放心肉”服務體系要求,向政府財政申請專項配套資金,在落實好中央財政支持項目的同時,結合各自實際,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進行升級改造,加強檢驗檢疫能力建設,新建或改造污水處理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對因優化布局關閉的屠宰企業予以適當補償。
。ㄈ┚S護行業公平競爭。
堅持營造開放、公平、競爭、有序的肉品流通環境。各地不得限制外地經檢疫和檢驗合格的豬肉產品進入本地市場;對跨區域銷售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要求其配備與銷售范圍相適應、符合肉品保鮮衛生所需溫度條件的儲存、運輸和裝卸容器、工具和設備。嚴格禁止小型屠宰場點跨行政區域銷售豬肉產品的行為。依法清理阻礙企業跨地區兼并重組的各種限制性和歧視性規定,促進機械化生豬屠宰資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重組。
。ㄋ模┙⒔∪涝妆O管體系。
建立健全生豬屠宰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整合、充實、加強商務系統的執法力量,落實執法人員編制、裝備和工作經費。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運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建立監管技術平臺,加強對定點屠宰廠的監管,實時發現并及時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肉品質量信息可追溯系統,形成對有問題肉品從零售、批發、屠宰到養殖層層追根溯源的能力。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管,監督其依法生產、誠信經營。開展對屠宰管理和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規范執法程序,統一執法文書,建立執法責任制,落實失、瀆職責任追究和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加強執法檔案管理。嚴格把握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的界限,做好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部門的移送工作。
。ㄎ澹⿵娀胤秸氊熀筒块T、地區間的協調配合。
各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本規劃綱要實施中的相關問題,提高屠宰行業整體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財政、環境保護、農業、衛生、稅務、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物價等部門的溝通,研究制訂進一步促進屠宰行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生豬養殖、屠宰加工、豬肉流通、消費全過程監管的協同機制。加強與農業部門的合作,在養殖基地建立生豬質量安全監測及預警系統,及時掌握養殖環境、疫病防控、獸藥和飼料添加劑使用、病死豬處理等方面的信息,延伸豬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鏈條。建立地區間、部門間的執法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違規行為。
。⿵V泛開展宣傳和培訓。
積極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肉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其食品衛生和質量安全意識和品牌消費意識;大力向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肉品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提升其守法經營意識;廣泛開展“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的宣傳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制訂培訓規劃,組織開展各類培訓,提高定點屠宰企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對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實行執業資格認定制度,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依托教育、科研單位,培養從事肉類科研和新產品開發的工程技術人員。
。ㄆ撸┌l揮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作用。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并支持各級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在加強行業自律、建設行業誠信體系、破除行業陋規、溝通行業信息、培育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加強國際交流、推廣先進技術、組織專業培訓、標準擬定和宣傳貫徹等方面開展工作。各級行業協會和有關中介組織要積極提出工作建議,配合政府做好定點設置規劃的制訂和執行工作;要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問題和企業訴求,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要求會員企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自覺遵守市場競爭規則,履行社會責任,保障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
五、規劃綱要的實施
本規劃綱要是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統籌規劃,精心部署,分步達標,搞好綜合協調,確保取得實效。要認真做好工作銜接,按照本規劃綱要確定的原則、目標和任務措施,結合當地實際,于2010年4月底前制定(修訂)并印發實施方案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各地設置規劃要明確相應指標和要求,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落實壓縮定點屠宰企業數量的任務。地方制定的實施方案、規劃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報送商務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設在市場秩序司)。